主持人:是不是跟公有制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关系?
康晓光:也不是,就是惯性使然。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的事业单位总的来说没怎么动。还是三个部门,第一部门是政府,第二部门是企业、第三部门是所谓的非营利部门。我国的《民法》规定了四种法人身份: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属于第三部门,或者是广义的非营利部门,事业单位可以理解为国有的非营利部门,社会组织则可被理解为非国有的非营利部门,但是它们都是非营利的,类似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我们事业单位的改革几乎没有什么进展。
比如大学,现在财政拨款仍然有,学生交的学费是另一部分收入,还有一部分课题经费的收入,就这么三块收入。学费和课题经费的收入以前都没有,现在这两块多了,这是它在适应市场化的变化,但是大学的管理体制和以前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计划经济时代,事业单位的好处一点儿没少,不仅如此,改革开放的好处它也都得到了。我们这个改革真正触动了谁的利益?就是国有企业工人,他们受的损害最大。特别是九十年代和前几年,大量的国有企业破产,大批工人下岗、失业,他们受到的损害是最大的。留下来的这些企业,就成了垄断的国企,它们的效益反倒非常好。但那是因为大量竞争领域中的国有企业,或者是小的国有行业,它们都死光了,在这些领域中就业的那批人,他们承载了改革的代价,是很惨的。
我老家在沈阳,从八十年代末开始一直到2000年以后的几年,情况都很惨,下岗工人的日子非常难过。是国有企业的比重大导致了这一结果。
还有就是农民,他们也付出了代价。但是他们原来就很惨,所以尽管承受了很多改革的成本,但是跟原来的农民比还是好了点。
实际上是上面两部分人承受了改革的成本,资本家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党政官员也占足了便宜。事业单位这批人是知识精英,也是政府惹不起的,所以这个领域中没有改,一直到现在。比如我自己在大学、科学院里还是公费医疗。我退休的时候可能就不这样了,弄不好就到社保机构领社保,我们之前退休的这些人,都拿着在岗工作期间百分之七、八十的收入,他们的退休金可能就有五六千,企业的退休金就两、三千块钱,两者不能比。所以这些有权的、有钱的、有文化的人,他们都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计划经济的好处一样没少,市场经济时代的好处又捞得差不多。
我们的改革损害的是大众,精英的好处一样没少。
增加问责:追究“披着袈裟做坏事”的行为
主持人:郭美美的事情在网上已经流传很长时间了,因为她的出现导致了一系列对基金会的质疑。有一些人认为这是舆论在倒逼社会组织改革,您觉得这种“倒逼”对于社会组织的发展是好事还是坏事?
康晓光:当然是好事,是非常好的一件事。
政府对社会组织唯一的要求是别给它惹麻烦,除此之外至于是办好事还是办坏事,它都不管。这么多年来,这个领域中所有的丑闻,没有一件是政府监管出来的,尽管年年都有年审,但是没审出来一件事。机构年审全都是过关的,而且这些组织在政府那里都是好孩子,都是标兵、几好学生。
现在,通过舆论、公众、网络等途径,能够对这个领域进行监督,这非常难能可贵。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都是非常健康的力量,对社会组织的改革很有助益。
有一年基金会中心评选“透明推手”,为了拍马屁,他们把这个奖送给了民间组织管理局。当时我就说,你们简直是胡闹,这是对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羞辱。这个奖应该送给郭美美,她是对基金会透明贡献最大的人。尽管她是歪打正着,但是客观地说,她的贡献比国家民政部的贡献大多了。所以这是好事,非常好。
至于红十字会搞的社会监督委员会,那就是一场闹剧。你们看最近的报道,他们认为自己也算不上是社会监督,还发明了几个概念,把社会监督分成了三类:媒体监督,专业监督,固定事项监督。定位自己为专业监督,可以算作咨询委员会,能提点建议,既没有独立调查的能力,也不搞独立调查。仅仅督促红十字会自己来调查,那还叫什么社会监督委员会,挂着羊头卖狗肉,以为把名字改了就行了。它实际上是个内部监督机构,不是对社会负责,而是对红十字会负责。而且这个负责也仅仅是提供一些与监督有关的专家建议而已,也不管对方接受不接受。它就是个建议,不是一种刚性的或者强烈的监督。这种东西起名字叫“社会监督委员会”,基本上是对这几个字的亵渎,是一场闹剧。这是第二次了,第一次在红十字基金会也搞了这么个东西,非常不幸,我还是监督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什么用都没有,你要真监督的时候,红十字会就跟你翻脸了。
“社会监督委员会”就是欺骗社会的一种东西。
主持人:郭美美事件会真的触动改革吗?
康晓光:会。这种部门的特点是对外死不认帐、不承认错误,但是关起门来会非常认真地整改。我们一般讲的危机公关是拼命承认错误、道歉,事情结束了,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该骗人还骗人、该害人还害人,这是正常理性的策略。但红十字会恰恰相反,对外死不认帐,宣称事件跟自己没关系,郭美美的事跟自己没关系,她没有在红十字会任职,她的钱也不是从红十字会拿去的,瞒天过海、胡搅蛮缠,实际上跟郭美美还是有关系的。从中央高层的批示到内部的整改,客观地说红十字会在这件事上,还是很下工夫的。比如说曹会长就靠边、走人了。
虽然红十字会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改革,但是谈何容易,它不仅是一个副部级单位,而且组织系统遍布全国。那么多既得利益牵扯在其中,改起来没那么容易。
主持人:有人认为之所以改不动,还是因为官方牵涉其中。
康晓光:肯定跟官方有关。如果是一个纯民间的组织,完全依靠社会捐款活着,不改革是很危险的,不改革就没有捐款,也就维持不下去,就得裁员、关门。但红十字会有财政养着,所以无所谓。
主持人:国有企业搞过改制,那么,社会组织,尤其是官办的社会组织,有没有可能像国有企业改制那样逐步地改?
康晓光:比如中国青基会,过去都是团中央分管书记兼理事长,但是现在正在脱钩,不再兼理事长了,机制也在逐步地改革。
主持人:刚刚说到倒逼改革的事情,社会组织不能总靠丑闻、舆论博眼球来推动改革,那么促使它发展的主要动力又是什么呢?
康晓光:最主要的发展动力就是人心向善。在人的心中、在人性中,有为善的冲动,那是与生俱来的。孟子说,我们看到一个小孩子掉到井里的时候,你肯定心里很难受,你会去抢救他、帮助他,这并不是为了得到他父母的什么好处,也不是为了让别人夸奖,即使这一切都没有,你也会不由自主地要去解救他,这是人心中最本能的、内在的东西,所有的人都不例外。人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重要的是有向善的一面。人和禽兽的区别很小很小,很小的这一块是什么?就是礼义廉耻。人所谓的恻隐之心很重要,特别是当社会越来越发展,人的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人性中这些内在向善的东西,就更容易得到发挥。
所以最主要的动力就是人性中这样一种积极的东西。还有就是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教育的发展,随着广泛的人类的互动,现在的公益事业就蓬勃发展起来了。
丑闻、问责和抨击主要起一个矫正的作用,它不是根本的动力,不是火车头,火车头是人性中向上的东西,是这个社会日益走向和谐健康的大趋势在发挥作用。问责、对丑闻的追究是防止它走偏,让它不要走到歪门邪道上去。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件好事出来,会有很多人按照正道做好事,还有很多人披着做好事的外衣、打着做好事的旗号去干坏事。
主持人:或者谋求利益?
康晓光:就是假公济私,应当打击这种现象。我们往往会看到,好人还没有琢磨透要怎么做好事,坏人早早地就把怎么利用好事的旗号做坏事琢磨透了。红十字会做公益项目的水平很低,但是乌七八糟的合作方--那几个奸商,在如何打着公益的旗号,攫取个人利益方面,算盘算得非常精明。关于如何披着袈裟做坏事,魔鬼都是很聪明的,而且经济利益的激励对个人智慧的开发非常大。所以怎么别让这些臭鱼烂虾坏了这锅汤,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主持人:您认为应当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康晓光:增加透明度、增加媒体的问责;不仅仅是社会的问责,政府也要积极跟进,遇到这样的事情,法律的手段、硬性的措施要跟上,否则的话,他们死猪不怕开水烫,你们爱怎么骂就怎么骂,我们该干什么还干什么,那也不行。
儒学:激励社会组织发展的文化因素
主持人:一些个人主导的民间公益项目,比如邓飞的免费午餐,现在逐渐地被政府接管了,之后就出现几起食品安全问题,比如食品卫生不合格,发放的食品过了保质期等,有些人以此为据,认为公益事业拿给政府来做就一定会做坏。
康晓光:这么说吧,政府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公益事业。搞教育、搞卫生、修铁路等,这些都是公益事业。为具体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谋利益的事,从理论上讲就不是政府该做的事情,说政府做公益事业做不好是胡扯,是不理解政府是干什么的。
现在的问题在于政府不可以垄断公益事业,就是你可以做,别人也可以做。既然政府可以做,那么公民组织、社会组织也可以做。中国的问题在于政府可以做,但不让别人做。并不是说民间做就不出事故,也会出事。不法奸商大多是民间的,假冒伪劣、有毒的东西都是政府生产的吗?都是农民、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生产的。所以说不要以为非政府就是天使,政府就是恶魔,不是那么回事。谁都有可能把好事干坏。但是,某类主体做好事的过程中出了问题,不等于它做不好,所有的东西都是在逐渐完善的过程中发展。
这个过程中,政府、企业、公益组织,谁也别想包打天下,实际上是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做这件事可能这个机构擅长,做那件事可能那个机构擅长。谁擅长谁就做事,很多领域中大家一起来做是最好的。在一起通过合作,优势互补、取长补短。
比如在解决饥饿问题的时候,可能扶贫基金会,或者是某个公益组织,比如邓飞,他们可以募款,然后给孩子们送免费午餐,或者给贫困户送去一些爱心包裹等。慈善事业是能募集到多少钱就做多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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