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还是社会组织?
主持人:康晓光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自1996年开始从事非营利民间组织的研究,至今已有18年。今天,我们非常高兴能请到资深的康教授,给我们解读转型期间中国社会组织的问题。
康晓光:大家好!
主持人:本次在线访谈的公告出来以后,有网友提问,质疑我们现在是否处在转型期?中国到底是在转型还是处于僵化之中呢?
康晓光:毫无疑问,中国处在一场非常深刻的转型中。这种转型,无论是对外开放、融入全球化的进程,还是国内经济领域的市场化转型、社会领域自由度的提高,都表现得很明显。其中包含了人们的观念、生活方式的变化,它无处不在。
我想大家所感受到的“僵化”,可能是指政治领域的改革。但实际上政治领域的变革也非常广泛而深刻。
提出这个问题的网友,可能有自己的关于转型的标准。特别是在谈到政治领域的时候,由于中国没有实质性的多党制、普选,他就可能会觉得没有变化。但实际上政府体制、党与政府的关系、党与社会的关系,都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有些轰轰烈烈,有些虽然悄无声息,但实际影响也十分深远。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30年,包括最近几年,中国的转型都是史无前例的,非常广泛、深刻,而且很多转变不可逆转。
主持人:这些年来,民间组织有哪些比较重要的转变呢?
康晓光:在毛泽东时代,真正有点民间味道的社会组织根本不存在。
最近30多年,尽管结社权利还受到很大的限制,但实际上公民自主性的结社还是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从社会组织的数量、种类,到它的活动领域、自身的能力以及它发挥的作用和影响,都在向着好的方向走,这毫无疑问。
我不太喜欢用“民间组织”这个概念,“社会组织”的提法比较好。因为民间组织实际上是被放置在官民关系的视角下讨论,社会组织则是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下讨论。
民间组织古往今来都有,可能两三千年前就已经存在了。但是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在西方是资本主义出现以后的东西;在中国,不谈我们说的解放前,是最近20多年的事。虽然也没有必要这么纠缠,但我觉得讲社会组织比较好,因为社会组织是与政府、国家对应的,民间组织是与官府或衙门对应的,后者的表述不准确。
主持人:说到概念,您觉得我们国家现有的社会组织和国外的社会组织,它们有什么异同呢?
康晓光:关于社会组织的定义,最流行并得到普遍确认的一个,是美国学者赛拉蒙提出的,他主要的研究方向就是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赛拉蒙认为社会组织应当具有五点特性:第一是正规性,必须是一个正式的组织,有一个法律身份,还要有组织章程、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和正式的工作人员等。比如几个人每天凑在一起下围棋,或者每天晚上聚在一起吃饭、侃大山,不能说这就是社会组织了。因为虽然是几个固定的人经常在一起、开展活动,但是它不正规,也没有章程、管理制度,它是很松散的。第二是非政府性,要独立于政府。第三是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区别于企业,可以盈利,但所得不能分配给组织成员,只能用于符合组织使命的事项。第四是自治性或独立性,能够控制自己的活动,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第五是志愿性或公益性,即所做的事情不能完全利己,要有相当程度的利他成分。这个领域的事情需要大量的志愿参与,无论是志愿者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技能,还是别人捐的钱,都有相当的志愿成分在里面。
中国的社会组织不符合这五点要求。绝大多数情况下,要注册成非营利组织如基金会,必须有官方认可才能获得合法身份。但这样一来,虽然有了合法身份,政府实际上却剥夺了理事会很大一部分权力。因此,中国的社会组织面临一个悖论:如果要正式身份,就没有了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如果要独立性,就很难有一个正式身份。所以大量的社会组织要么注册成企业,要么挂靠在别人的背景下,要么干脆什么身份都不要,就只做自己的事情。
西方社会里的条条框框,如果简单地搬到中国来套,没有几个社会组织满足。我一般主张从功能的角度去定义社会组织,即不管它有没有法律身份,也不要管它是不是对政府有依赖,或者政府对它干预程度的强弱,先抛开这些不管。关键要看它做的事情是不是社会组织应该做的,而且做的方式是不是按照社会组织应有的方式在做,满足这两条就可以了。比如中国青基会,发起的机构是团中央,国基会也是国务院基金办发起的,作为两家主管部门,它们的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但是这两个组织做的事情,用任何一个国家的标准来衡量,绝对是非营利组织来做的,而且它做事的方式,也跟非营利组织差不多。并不是说有官方背景就不能做非营利组织的工作,反倒是草根组织有时候会胡作非为。关键是看它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来做这个事情,这是在中国的现实背景下判定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原则。
中国政府:选择性支持和限制民间组织
主持人:刚刚说到身份问题,您主张不要去纠缠是不是官方注册。但最近政府有意向对没有注册的社会组织展开清理。
康晓光:现在政府的意图是,一方面降低注册的门槛,把它认为能注册的社会组织都给注册了;另一方面,没有注册的社会组织要加强管理和清理整顿。
从官方文件来看,并不是单纯地放宽或严管,是有惩有奖。目前的主流是把原来的门缝开大一些,门槛降得低一些。但是真正能注册的还是比较少。
主持人:降低门槛背后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康晓光:原来民政部门是掩耳盗铃,它们觉得只要不给社会组织注册,那么它们自己就不承担责任。
主持人:为了避免承担责任?
康晓光:对。但问题在于不给这些组织注册,它们照样活动,而且由于没有人管,活动的自由度反而更大。不注册时有免税、公章、银行帐薄设立等问题。因为没有公章,签合同、帐务往来就比较麻烦;没有法人身份,银行不会给它设立账户;而且没有一套成型的会计制度来约束,这又引起更多麻烦。
但是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也就没有人管了,除了公安部门、安全部门管一管,民政部门反倒不管,其它政府部门、专业部门也不管。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利的。
民政部门试图以不给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方式来免除其责任,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结果是把社会组织搞得像孤魂野鬼。之前就是这样一个状况。
主持人:现在为什么又想管了?
康晓光:我们经常讲的“政府”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它要统治这个社会,掌握国家机器、把持政权,如此才能为其自身带来诸多利益。另一方面,它也得提供公共服务,解决老百姓的现实困难,比如立法、执法以及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公共交通、社会保障等问题。而为了给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它也需要把持国家权力。
至于非政府组织,或者社会组织,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它也提供公共服务,所以它的功能在很多方面和政府的职能是重叠的,因此有合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是“组织”,“组织”在汉语里既是名词又是动词,通过把分散的个人组织起来,可以让他们采取强有力的行动。分散的个人对政府没有挑战能力,但是组织起来就很厉害。组织起来力量大,这一点党和政府非常清楚。因此政府有的时候为了垄断政治权力,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它和社会组织会有一些必然的冲突。
所以,政府的双重职能和社会组织的双重功能,使它们既有合作的可能性,也有冲突的必然性。冲突的必然性使社会组织受到限制,合作的可能性也许可以给社会组织打开一个空间,让它发挥自己服务社会的功能。
对此,政府的态度基本上是希望“为我所用”。政府经常讲一句话--多帮忙、少添乱,就是这个意思。“多帮忙”指民间组织要多做点公共服务,比如在社区里照顾孤寡老人、残疾人,或者搞点治安联防,或者小孩子放学之后,到家长回家这段时间进行管理、哄孩子们玩一玩别出什么事儿,又或者搞点文体活动,这些都是支持的。但是政府不允许把社会组织搞成利益集团,以影响舆论和政策的制定、挑战政府,这些都是“添乱”,因而政府要求“少添乱”。
总而言之,当你要挑战政府权力的时候,它就压制;当你给他拾遗补缺,帮助它干活的时候,它就欢迎。有四类组织它是欢迎的,通过降低门槛,甚至给钱,支持其工作,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类组织;社区服务类机构,还有专业经济协会。
它是选择性地支持,选择性地限制。
主持人:但是一些社会组织。它们关注援助艾滋病患者,反歧视,环保等问题,也是做社会公益,为什么这些组织会受到限制?
康晓光:严格说来社会组织做的事情都是公益或者准公益的。问题在于社会组织做的这些事,会不会让政府不放心,如果是政府不喜欢的事情就不行。
比如说某些环保组织,它们反对政府准备上马的一些项目。但政府有自己的考虑,这些项目牵涉到就业、税收、地方财政等问题,有些不光符合政府的利益,也符合当地居民的利益,社会不发展,就业上不去,老百姓也倒霉。这个时候可能有些环保组织反对这些项目上马,比如现在一些化工项目,那就形成了冲突。一旦有了冲突,政府对这些组织就比较反感和讨厌,有的时候会进行一些打压。
因此,是否做公益并不重要,关键在于社会组织是否损害了政府的利益。现在很多企业,它们的追求就是为股东谋利益;还有一些胡作非为的组织,比如黑社会。政府对它们并不多管。但你一旦损害政府的利益、挑战它的权威,无论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它都反对。
在不影响政府利益的前提下,你做好事它可以不来打扰你,甚至也可以支持你。
事业单位:中国最大的非营利组织
主持人:说到支持,深圳现在已经开始有政府部门,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而且已经做了一段时间了。
康晓光:北京也有。
主持人:这是否可以视为一个进步?
康晓光:这是一个大的方向。在欧美,非营利部门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靠社会捐赠。80%是政府的购买资金、财政拨款,只有20%是社会捐赠,而这20%里又有近80%是个人捐赠,剩下的20%才是企业捐赠。主要是政府的财政拨款和公众零散的小额捐赠,最后才是企业的大额捐赠。
所以,在西方国家非常繁荣的非营利部门主要是靠财政,而非民间捐赠的支持。
主持人:所以您觉得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也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吗?
康晓光:中国的问题不能简单这么说。因为在国外,企业和政府之外的机构都叫非营利组织,但中国现在最大的一块非营利组织是事业单位,它的财政拨款比重很大。
比如中国的高等教育,一本二本的大学,全是公立大学。所谓有点民办色彩的大学--就是我们说的三本,对于整个中国的高等教育来说,只是其中的边边角角。就算中国所有的三本大学都关了门,可能绝大多数中国人甚至不会感受到这个事情的发生。
中国的医院也是这样,所有像样点的医院都是公立医院,其它的私立医院都是边边角角。我们的图书馆、博物馆、公园、体育设施、体育场馆,主要也都是公立的。
所以中国有一个特点,它公共服务的大多数领域里,骨干都是事业单位,是由它们来支撑。今天我们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它在整个大盘子里占的比例是非常小的一块,这是和西方不一样的地方。
在美国,如果私立大学关了门,它的高等教育可能就崩溃了。但是中国的私立大学关了门,对中国的高等教育没有什么影响。所以我们讲到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的时候,不能忘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改革对非营利组织的改革非常重要,因为在中国,真正的社会组织占的比重是非常低的,不但是绝对数量低,也是处于边缘和低层次的位置。像私立医院、私立大学、私立中小学,基本上都是在低水平、边缘的位置上--而且数量微乎其微--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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