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功成:国家进入政企社共同支撑的新时代(2)

2014-01-24 15:41   新浪公益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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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角色从管理者、领导者变成了支持者、监督者、参与者。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将真正成为不可或缺的一方,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公益慈善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公益慈善组织将促进社会融合与社会团结

中慈联:公益慈善组织在未来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将扮演何种角色?

郑功成:公益慈善组织是社会组织的重要构成部分,并因其担负着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之责而具有无可替代的社会道德角色,它在实践中不仅可以充当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补充手段和润滑社会关系的工具,而且扮演着促进社会融合与社会团结、增进社会凝聚力与向心力的正向引导者角色,还是社会自我组织、自我治理、自我发展的有益机制。因此,它在国家治理体系应当具有独特的功能与地位,应当是政府推进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合作伙伴。

政府应加快转换职能 社会组织应推进“去行政化”

中慈联:慈善领域的政社分开应从何处入手?

政社分开应从政府转换职能与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及 “社会化”入手。一方面,政府不能再扮演万能政府的角色,而是需要建立在法治与服务的基础之上,而法治政府是有限责任政府,它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授权,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与错位,服务型政府则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不是事事都须亲力亲为,而是在为市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如果没有政府的法治化与向服务型政府的转换,政社分开便只能停留在纸面上。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必须“去行政化”,并真正向社会化转化。慈善是民间的事业,无论是何种慈善组织,都应当“去行政化”,只担当行善的责任,而不能步入官僚化的窠臼。

合作的政社关系最能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

中慈联:什么样的政社关系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郑功成:我认为,合作的政社关系最能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需警惕慈善事业陷入另一个误区:将政府与慈善组织或社会组织截然对立,非此即彼,从而排斥了政府与慈善组织有效合作这一选项。这是因为,尽管政府包办慈善公益事业是不当的,慈善公益事业最终应当回归民间,并主要由社会组织来推进,但不应忘记传统体制的路径依赖非一日可以改变,传统文化的氛围也非一日可以改变。在承认政府可能失灵的同时,还应当承认,市场机制、社会机制也存在失灵的现象。在转型时期,中国至少应当允许慈善事业的多样化,既要让民间的慈善组织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也要继续发挥有官方背景的慈善组织的优势。也就是说,慈善公益机构去行政化是一回事,政府大力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又是一回事,我们可以讨论政府推动慈善事业的方式与方法,却不应当怀疑甚至排斥政府在现阶段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责任可以用五个“离不开”来概括。即:慈善事业的法制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推动,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离不开政府的理性引导,慈善事业的业务运作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监管,慈善资源的持续动员离不开政府的财税支持,慈善组织的成长离不开政府的培育助力。

总之,中国现阶段慈善事业大发展,必须摒弃政府包办和放任民间慈善组织自生自灭两个极端,而是既需要发挥社会组织与各界举办慈善事业的积极性、自主性,同时更需要政府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强力作为,在法制建设、财税支持、有效监管等方面担当起责任。要明确慈善事业民间属性和政府边界问题,使政府和慈善组织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角色更加明确,行为更为规范,避免出现 “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

社会组织将成为支撑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

中慈联:“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社会组织”对慈善事业和公益慈善组织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

郑功成:事业单位是有中国特色的组织,它作为中国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过去一直被视为政府的附庸并承担着部分行政职责。此类组织的社会化,意味着它们将回归到社会本位,可以从附庸转变成独立自主的社会组织,同时意味着其发展的自由度与发展空间会迅速放大,同时还意味着需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在满足社会需要的条件下获得发展机遇。因此,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社会组织”,是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它将使社会组织作为一个支撑现代社会发展的主体得到迅速扩张,最终扮演好共同支撑整个社会发展的重要角色。

当然,此类组织的改革需要有妥善的方案,必须坚持真正切断政府与事业单位的“亲子关系”,实现政事分开,让这些组织按照法人治理要求进行结构优化,并赋予新的使命与运行环境;同时,还需要有相应的过渡性方案,实现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平稳过渡。

总体而言,事业单位转变为社会组织是值得期待的一项改革,它对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利无害,不仅会迅速壮大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力量,而且必定有助共同争取有利于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空间与政策支持。一些事业单位也应当抓住这样转变角色的契机,争取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

应牢固树立慈善事业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理念

中慈联:人才缺乏和流失一直是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请您谈谈如何建立和完善公益慈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需要哪些政策和制度的支持,才能吸引人才进入公益慈善领域,并促进高素质人才在慈善行业和其他行业之间的合理配置和顺畅流动?

郑功成:慈善事业虽然特别需要退休人员与志愿者的参与,但绝对不是退休者的“余热”事业,也不是志愿者“志愿”事业,它能够成为一项事业的前提是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士、足够的慈善公益组织与足够的法制规范与政策支持。在法制条件基本具备后,足够的专业人士就显得异常重要。因此,尽可能地培养、吸引高素质的慈善事业专业人士是中国慈善事业大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是要牢固树立慈善事业需要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理念。在美国、德国、英国等很多国家,都以立法形式确认,现代慈善事业虽然具有传统的道德教化功能,但更是社会分工走向更加专业化的一种职业工作,它需要大量专业人员来从事筹款、组织管理、善款分发和理念传播。中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同样需要逐步走上专业化道路,需要培养专业人才,我们应该把慈善事业当作社会分工发达的一种表现,是职业分工的一种,只有将慈善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普通化,慈善公益事业才能够迅速发展起来。

二是要承认慈善事业也需要管理及运行成本,改变现行法规中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提高公益慈善人员的薪资水平,并在户籍、社保及薪酬待遇上给予支持,确保公益慈善人才能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和工作。必须看到,慈善事业虽然具有道德功能,但慈善组织不能成为无本之木,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也有权利依靠自己的专业工作享受应有收入并达到相应的生活水准。不承认慈善事业也需要管理及运行成本费用的观念,不仅让一些慈善组织陷入发展困境,其工作人员也不可能职业化、高素质化,直接限制了慈善组织的资源动员能力。在国际上,慈善组织的行政成本通常在其总支出的15%-20%,对于慈善机构从业人员的薪资,美国国税局并没有规定上限,而是通过审计来调查这些机构从业人员的薪水(包括工资、红利、退休金、医疗保险等各种形式的福利)是否超过了其应得的部分。慈善机构给每一个员工的薪水只要有据可依就行。而中国相关立法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低于国际水平,不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这种限制性的政策必须打破。

三是必须高度重视培养全民慈善意识与专业慈善工作者。大学、公益慈善组织、家庭直接肩负着慈善教育的使命,是培养公民、捐款人、NGO领导人以及慈善家的土壤,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未来慈善事业的发展方向。公益组织可以通过与高校联合开办公益课程的方式,包括公益理念课程和公益实践课程,进入到高等教育领域。目前,国内已有这样的先例,将公益慈善课程作为本科生必修课,列入通识教育课程。希望未来有更多的捐款人能直接关注教育里面关于慈善教育的这个分支,直接选择捐款用于慈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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