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开庭 法院驳回诉请

2016-04-14 10:14   法制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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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麟认为,《婚姻法》的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他认为,“‘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

(原标题: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今日开庭法院驳回诉请)

代表同志骄傲的旗帜

去年6月23日,孙文麟和男友因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被拒绝,工作人员指着法条告知,“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

但孙文麟认为,《婚姻法》的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他认为,“‘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

记者了解到,于是孙文麟寻求律师帮助维权,向长沙市芙蓉区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经补正后,1月6日,孙文麟和他的男朋友正式收到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对于结果,孙文麟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他对败诉结果很失望,但是今天看到这么多人来支持自己,感觉还是很欣慰。他说,下一步自己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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