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王振耀:“善经济”时代来临亟须体制创新

2013-12-27 09:47   第一财经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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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之后的这五年注定会在中国慈善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官办慈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汶川地震之后的这五年注定会在中国慈善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官办慈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政府主导的旧体制在面对民间慈善热情时所表现出的笨拙反应,暗示着慈善领域的改革已到了不得不进行的时刻。

对此王振耀说,当前中国慈善进入了“大禹治水”的年代,社会财富如同洪水滚滚而来,然而,既有体制的“河道”太窄,无法容纳民众的爱心。这导致整个社会陷入了“善的危机”,慈善界人士不断受到质疑。政府应尽快清除体制机制的障碍,让民众“爱心有道”。

2010年6月,王振耀辞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的职务,就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无论是在“庙堂”还是在“江湖”,王振耀都是那个务实的理想主义者,他充分利用自己在体制内外的资源和影响力,不放弃各种机会推动中国现代慈善的发展。

2013年12月19日,王振耀在北京二环边上京师大厦的办公室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专访。在点评当前的慈善界热点时,王振耀表示,红会的改革不是简单去行政化能够解决的;不管陈光标是高调还是张扬,但他是真捐了,民众对他应总体肯定,并允许慈善家有成长的过程。

“慈善上大税”太荒唐

第一财经日报: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划了中国未来十年公益慈善的蓝图,三中全会《决定》在提到社会治理和公益慈善时,都在强调“依法”。但实际上当前慈善立法仍然是非常滞后的,立法到底卡在哪里?

王振耀:与中国立法的大环境有关,现在整个中国社会立法都严重滞后,慈善法、救助法、福利法都没有。中国若想让社会法这条腿强起来,还要费很大的劲,我希望慈善法能走在前面。

现行的慈善法规有其历史成因,他们无一例外都是针对官办慈善而制定的,过去都是退休官员做慈善,公务员做慈善,基金会的作用也就是收到大家的捐款帮着送送,官员们都拿着工资和补贴,慈善机构也有政府的财政经费,他们也不需要什么额外支出。所以基金会条例才会规定行政费用不超过10%,2005年民间慈善事业起来以后,这些规定就显得非常荒唐,严重束缚了非官方基金会的发展壮大。

政府主导慈善的种种规定现在都不合时宜了,与现实严重错位,但慈善新法的立法进程却非常艰难,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行政机关的矛盾,另一方面慈善走得非常快,超出了大家的想象,各方也需有一个适应和缓冲的过程。

日报:近来公益捐赠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比如股权捐赠为代表的大额捐赠,影响大额捐赠的最大因素是税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了捐赠免税,但如何落实呢?是否需要对现行税法做出大的修改?

王振耀:曹德旺当年提出36亿元的股权捐赠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如果捐赠者是捐几万几十万元,我们的体制还可以承受,但曹德旺的捐赠不仅高达36亿元,而且还是股权捐赠,整个制度就傻眼了,以前根本就没有弄过。后来经过曹德旺“上访”,财政部门放开了股权捐赠,但税还是要交的,而且税率高达25%。

曹德旺有一万个想不通,钱在自己手里不交税,捐给社会却要交高额的税,曹德旺把这件事向中央领导作了反映,中央领导也觉得不合适,于是授权税务部门专门针对河川基金会下了一个文件,允许他们五年之后缴清。

这是个很大的特例,是体制内的一种妥协。为什么是五年?因为大家都希望五年内国家的税法能够做出修改。但这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在日常的捐赠过程中,大额捐赠并不能享受河川基金会的这种优惠。税收制度严重地抑制了大额捐赠的发展。

落实三中全会捐赠免税的政策必须对税法进行修改,其实也不难做。我们研究过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只是国务院的实施细则中有,只要改细则中的一条就可以实现,但这需要一个社会共识。

日报:今年10月新一届全国人大已经把慈善事业法列入一类立法计划,你认为慈善立法应如何突破?

王振耀:应该快一点,立法方式上也应该调一调。现在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持,这是很大的进步。千万不要搞关门立法,社会立法调节的是社会矛盾,不是社会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应该让社会充分参与和表达意见。

当前必须改变原来行政机关单一决策的模式,放到社会中让大家多找方案。我原来在机关工作,了解机关人手有限,如果仅是机关人员设计几个方案向大家透露一下,再请专家来提提意见,实际上无论是人员和理念都是非常单薄的。未来要提开放性的方案,把方案拿到社会上,拿到人民代表大会上去讨论,这样可以形成很好的机制。

日报:你最近提到的“善经济”是什么含义?

王振耀:“善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是社会责任的经济,慈善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个企业要想大发展必须有解决社会问题的逻辑。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转型,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一样。

红会改革不能简单化

日报:你是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如何看待红会的自我改革?

王振耀:一方面社会上把红会改革简单化了,认为只要去行政化改革一切就都好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如果简单说凡是政府的就是坏的,改革就没法进行了;另一方面,红会也需要在战略上调整,需要给老百姓办好事。我常常和红会的人讲,公共机构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不是看它自己内部多精良,而是要看能给老百姓办多少事情。如果它能承担起一件惠民的大事,老百姓的质疑声就会大幅下降。

日报:如何看待陈光标的高调慈善行为?

王振耀:陈光标不管高调还是低调,但他是“真调”。他真的是捐了。我们应该支持他,在肯定的基础上提出建议。陈光标的问题就是过于张扬,大家有些接受不了。然而,任何一个慈善家都会有缺点,我相信慈善家会根据社会的反应不断调整,我们要允许他有成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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