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开展2019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9-03-19 09:37   福建社会组织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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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院校和单位: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电〔2019〕14号)部署,定于3月中下旬集中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围绕“追梦新征程,社工在行动”的活动主题,在3月18日至24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活动。省厅将于3月19日在福州举办全省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主要任务

各地要紧扣宣传主题,因地制宜确定活动形式,把宣传活动同社会工作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号召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坚守初心、不忘使命,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跟党走,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展现风采、贡献力量;以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为着力点,立足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和专业化水平进行宣传策划,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切实增强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高等院校、社会工作联合会(协会)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策划开展全省性或地方性宣传活动,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当地民政部门。

(二)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各地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形式,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社会工作专业成效,展现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貌。

(三)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宣传活动要按照节俭办活动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强过程监管,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力戒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务求实效。

请各设区市民政局于3月11日前,将本地区宣传活动安排汇总后报送我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于3月29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材料。联系人:陈炜、彭贝琳,联系电话:0591-87676253,电子邮箱:cwcwye@163.com。

福建省民政厅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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