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一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创投大赛

2017-11-16 10:06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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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志愿者服务条例》,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促进良好的公益慈善氛围形成,激发社会活力,鼓励和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太原市民政局、共青团太原市委将联合举办太原市第一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创投大赛。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局(办)、团委,社工机构及志愿者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志愿者服务条例》,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促进良好的公益慈善氛围形成,激发社会活力,鼓励和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太原市民政局、共青团太原市委将联合举办太原市第一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创投大赛。

一、活动目的

(一)培育一批具有公益心、有能力、有意愿、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专业公益组织;

(二)资助一批能够创新性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有效服务的优秀项目;

(三)搭建政府和社会组织交流互动的平台,培育、扶持优秀公益项目品牌;

(四)提高全社会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二、参与主体

参与公益项目创意设计、申报和实施的主体是在太原市范围内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参与主体应具备申报和实施项目所要求的条件;2016年度检查合格(2017年新成立组织除外);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已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开户银行许可证;组织内至少包含2名全职员工(与机构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其他用工合同)。

三、项目申报范围

(一)老年服务类:主要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独老人、纯老家庭等提供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心理疏导、结对关爱、健康辅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儿童服务类:主要为困境、留守、孤残儿童等提供如安全保护、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三)青少年服务类:主要为犯罪、不良行为、贫困、残障、流浪青少年等提供学业辅导、偏差行为矫正、生活困难照料、越轨行为预防、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训练、成长指导、就业辅导等服务。

(四)特殊对象服务类:对困难家庭或群体提供帮扶支援服务,为残障人士提供康复治疗、技能培训、就业扶助等。

(五)其它公益类项目:其它符合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原则且有利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以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

四、项目设计要求

(一)创新性。突出公益理念,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能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实施要凸显“助人自助”和人文关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三社联动”。

(二)实用性。项目要“接地气”,有明确的受益群体、清晰而具体的需求定位,需求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迫切性,项目实施后能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得到受益群体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三)专业性。项目有专业理论或方法的指导,实施过程有专业能力或社会工作技能支持。

(四)可操作性。项目设计和实施要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具有清晰计划及可量化的成效;经费预算合理,计划安排可行。

(五)可复制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成功经验可总结成型,供其他情况类似区域复制,成功创投的机构可进行项目培训输出。

五、实施地域、周期

(一)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范围太原市(含三县一市),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太原市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

(二)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周期不少于3个月。

六、活动实施程序

(一)项目征集(11月13日—11月24日)

主办方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组织公开征集项目,社会组织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设计要求,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并在项目征集期内通过太原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邮箱(zrzzfxyahzjb@163.com)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公益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落地场所合作意向书、参赛组织信息表(详见附件1)、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和预算表(详见附件3)、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其他资质证明等材料。

(二)初选筛查(11月25日—11月28日)

活动承办方对提交的项目及机构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专家评审。入围项目将于“太原市志愿者服务平台”发布并接受网络投票。

(三)优化及评审(11月29日—12月3日)

承办方对受理的项目进行优化辅导,并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和现场评议,初步确定获选项目,现场评议需组织进行项目计划展示。评审最终结果专家评审占60%,网络投票占40%。

(四)公示、批准(12月4日—12月9日)

承办单位将评审委员会认定的评审结果在太原市民政局、共青团市委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其它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承办方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公示结果报主办方审批确定。

(五)项目实施

1、签订协议。正式签订项目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及经费划拨说明。

2、系统培训。承办方邀请专家就项目实施、资源整合、财务管理、过程管理、团队管理以及构建项目支持网络、项目模式梳理与推广等方面,对获选项目执行团队进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3、跟踪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选的社会组织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按项目计划实施;活动承办方及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良性运作。

4、实时辅导。承办方以项目日常监测跟进与社会组织呈报总结两种方式相结合,全程跟进各项目实施,进行个性化辅导,并比对项目预算表、月收支表、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及数据,定期对实施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财务抽查。

5、效能评估。在项目实施至中期和终期时间节点时,分别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效能评估,以确认是否实现设计目标、满足设计内容、符合设计要求。

6、财务审计。获选项目应按照太原市财政、审计部门有关要求接受专项审计,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资金及奖项

(一)大赛奖项

特等奖1名(奖金5万元)

一等奖2名(奖金3万元)

二等奖4名(奖金2万元)

三等奖6名(奖金1万元)

优秀奖10名(奖金5000元)

(二)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按协议金额分两期拨付:项目协议签署后拨付5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剩余的50%。

八、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局(办)、团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在本系统内积极宣传推广此次大赛,全面号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参赛,保障大赛顺利进行。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旭  陈宇超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西街26号太原市民政局703室

联系电话:0351-4684998

报名邮箱:zrzzfxyahzjb@163.com

点击进行附件下载:附件.docx

《参赛组织信息表》

《参赛项目申报表》

《参赛项目经费预算表》

《填表说明》

太 原 市 民 政 局        共青团太原市委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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